本市确定6月23日至29日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
上传时间:2008-06-20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沪应急办【2008】12号)的安排,经市领导同意,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事件定为6月23日至6月29日。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工作,并结合近期四川汶川大地震引起全社会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然灾害应急防范工作高度关注的情况和要求,确保应对法宣传普及工作抓出成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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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沪应急办【2008】12号)的安排,经市领导同意,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事件定为6月23日至6月29日。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工作,并结合近期四川汶川大地震引起全社会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然灾害应急防范工作高度关注的情况和要求,确保应对法宣传普及工作抓出成效、落到实处。


